商品鑑賞期

除了保存期限較短之食品、客製化商品、具有時效性之期刊或雜誌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、經拆封的影音商品或電腦產品等按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不適用7天鑑賞期之商品外,

自收到商品次日起7天內,消費者擁有7天的商品鑑賞期,如有需要退換貨服務,請於7日內聯絡客服,並提供訂單資訊、退貨原因(含照片),客服會在收到訊息後協助辦理退換貨。


退換貨須知

鑑賞期不等於試用期,消費者僅能對商品進行外觀檢視、確認規格與有無瑕疵,

若因拆封使用導致商品功能受損、包裝嚴重破壞或配件遺失,退貨時消費者可能需要負擔整新費用或商品價值減損之賠償。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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